2016年苏州市花桥经济开发区招录社区工作人员22人简章
2016年苏州市花桥经济开发区招录社区工作人员22人简章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周末除外),报名地点: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兆丰路8号,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楼1009室)。 详见下文:
2016年花桥经济开发区招录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人员共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作风正派,遵章守纪,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 招聘岗位中工作经历的要求,是指截止2016年12月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部队服役期间的经历也视为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具体工作经历以社保参保证明为依据。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
(1)本人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曾被原单位开除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1:《2016年花桥经济开发区招录社区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1.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2.应聘材料要求:《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社保参保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3.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兆丰路8号,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楼1009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如实填报,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占总成绩的50%。
3.报考岗位人数比例不足1:3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
4.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参加面试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4.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采用百分制合成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从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一次性替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政审(考察)
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人员按照人事录用程序进行政审。如有不合格者,从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一次性替补,并补体检和政审。
七、录用和报到手续
经政审合格后,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者凭《录取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协商解决。
八、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2-57608560。
九、本简章由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招录简章、考试相关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均在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网上(http://58.210.144.236/)和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http://www.kshr.cn),咨询电话:0512-57608461。
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