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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电信诈骗问题亟待解决

发布:2017-01-19 13:50:06 字号: | | 【 打印 】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电信诈骗问题亟待解决。江苏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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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研读下文>>>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电信诈骗问题亟待解决
  电信诈骗问题亟待解决
  【背景链接】
  8月18日,山东临沂姑娘徐玉玉收到来自真实教育部门的助学金电话通知。诈骗嫌疑人以“领取助学金”为由,博取徐玉玉的信任,并骗取其全家省吃俭用大半年节省下来的9900元学费。8月19日晚,徐玉玉在报案回家途中突然昏厥,虽然经医院两日的全力抢救,但仍没能挽回她18岁的生命。之后,“大二男生在疑遭电信诈骗后不幸离世”、“清华一教授被电信诈骗1760万”等类似事件的频频曝光,电信诈骗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议。
  据统计,2015年我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共发生59.9万起,造成经济损失约200亿元;2016年仅上半年电信网络诈骗发案就达28.7万起,造成损失80余亿元。对于普通大众而言,骗子们周密的手段、不断翻新的手段,使其身心俱疲,一不小心就陷入骗局,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标准表述】
  [原因分析]
  电信诈骗案件频发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个人信息的泄露。我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迟迟未出台,不仅不利于个人信息保护,也大大降低信息泄露者的违法成本。虽然我国2009年刑法修订案中明确其中明确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两项罪名,即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但“防范难、举证难、索赔难”仍是受害者难以绕开的三座大山。巨大的监管漏洞、法律法规的缺失、惩罚和执行力度的不足使得网络上公开叫卖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现象凸出,诈骗团伙则根据掌握的信息对受害人不同特点进行诈骗,增加公民对于诈骗手段的辨别难度,造成公民个人财产损失。
  二是电话号码实名制落实不到位。2013年12月,工信部在核发虚拟企业运营商牌照后,审批通过170号段作为虚拟运营商的专属号段。根据工信部的统一规划,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的企业在2014年年初面向市场放号,为用户提供移动通信服务。然而作为虚拟电话号码的170、171号段,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和规范,成为诈骗电话的重灾区号段。另外,由于该号段无须实名制登记,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安对于电信诈骗案件的侦查难度,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对策措施]
  近年来,电信诈骗侵害的群体具有很广泛的特点,受害者中既有普通民众也有企业老板、公务员、学校老师,各行各业都有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波及面很宽、社会影响很恶劣,亟需相关部门及单位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电信诈骗案件。具体说来:
  一方面,各大电信运营商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提供服务,赚取利益的同时,也要为公众提供安全保障,严格落实实名制,对诈骗的号码进行封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于电信诈骗案件的侦破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技术支持。
  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步伐,为电信诈骗受害者提供法律保障和维权依据,斩断个人隐私信息售卖的黑色利益链条,加大涉嫌泄露公民个人隐私的单位、个人的犯罪成本。此外,宣传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既要向社会公众普及常见电信诈骗手段,提升公众对于电信诈骗的防范意识,也要向互联网服务商、电信运营商、银行、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商、保险公司、快递公司、外卖机构、淘宝卖家等各类组织与企业进行行业道德宣传,鼓励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严格管理所获取到的公民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