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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盐城市大丰区巡特警大队招聘突击队员50名公告

发布:2017-09-21 11:13:59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盐城市大丰区巡特警大队招聘突击队员50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21日起至2017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汇丰公司(金丰南大街6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大丰区巡特警大队招聘突击队员50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治安巡逻防范力量建设,提高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经区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巡特警大队突击队员50名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其他不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情形;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热心服务社会;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单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5.0(含)以上、无色盲,听力正常,身高1.70米(含)以上。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1日起至2017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汇丰公司(金丰南大街6号)
  联系人:徐慧
  联系电话:0515-82039286,18994829905。
  2.面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政审。对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户籍所地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100元由个人自理。
  5.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经考核合格的,由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参加警务辅助工作。
  四、工资待遇
  巡特警大队突击队员的每月工资为:基本工资(大丰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工龄工资(从事辅警工作起计算,20元/年)+考核工资,同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管理要求
  招聘人员在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工作期间,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和考核不合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