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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宿迁市泗洪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监督协管人员简章

发布:2017-10-09 17:16:01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宿迁市泗洪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监督协管人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泗洪县公安消防大队2楼中队部(富康路1号,分金亭医院北侧)。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泗洪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监督协管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5〕25号),我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监督协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办公室文秘;
  2、基建辅助员1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
  2、征招女性不超过1人。
  3、(1)办公室文秘。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较强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尤其擅长word、ppt操作。掌握基本的摄影、照相、新闻采编等技术,会进行微信公众号后台推送内容编辑,熟悉常用视频、照片编辑软件,有相关工作经历,中文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录取。
  (2)基建辅助员。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基础建设相关理论,能熟悉运用office办公软件,有金融类或招标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审核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泗洪县公安消防大队2楼中队部(富康路1号,分金亭医院北侧)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报名者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参加报名。
  报名电话:0527—80821310  18351060231(力指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业务知识各占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消防业务知识考试范围在报名时发放。笔试约在报名截止日后1月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县公安消防大队通过《中国泗洪》网站(www.sihong.gov.cn)公布。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视情相应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面试前,县公安消防大队对通过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所有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面试约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成绩现场公布。
  (四)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体检人员,并在《中国泗洪》网站上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中国泗洪》网站公示7日后,未接到任何关于拟录用人员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无事实依据的,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六)人员待遇
  交纳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培训试用期工资1500元,正式录用后,月薪不低于2400元左右,配发制式服装,享受国家所有法定节假日。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27—83661069  80909117
  本简章由泗洪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