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2017年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起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传达室(新区大港镇金港大道88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年度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根据《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5名,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新区公安各基层派出所(丁卯、大港、丁岗、大路、姚桥)工作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公安警务辅助工作,作风正派,服从安排。
(二)男性,年龄18—30 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至1999年10月1日以前出生),身高170厘米以上。
(三)镇江市常住户口居民,具有高中(高职、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复退军人或有体育专业特长的,凭专业证书可不受学历、身高限制,年龄也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适应基层派出所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不适合从事上述工作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培训、聘用等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起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传达室(新区大港镇金港大道88号)。
3、报名时,应聘者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初审,认真如实填写《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应聘报名表》(自备报名所需证件的复印件一份)。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基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三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因面试审查不合格出现招聘人员缺额时,从体能测试人员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因体检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由分局统一组织。
(六)培训
对通过体检以及政审合格的前95名人员,进行为期7天左右的基本法律法规、队列训练、纪律作风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聘用
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派遣至新区公安分局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由用工单位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核,期满合格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为新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授予辅衔并颁发证书;试用期考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试用期间按照不低于镇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1890元/人);期满后,依据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规定,此次招聘的辅警薪酬福利执行标准:年收入5.5万左右(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加班费和福利等)。
五、其他
(一)报名咨询电话:88955512。
(二)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监督举报电话:88955534。
(四)上述招聘程序中,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本简章由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