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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苏州常熟市海虞镇综合执法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17-10-30 14:57:35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苏州常熟市海虞镇综合执法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14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11月10日(每天8:30-16:00),报名地点:常熟市海虞镇综合执法局三楼综合科。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江苏公务员考试用书适用于此次考试的复习,考生可参考使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常熟市海虞镇综合执法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海虞镇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14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综合执法局网格化巡查、联动中心坐席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海虞镇户籍(含原籍海虞),男性,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32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思维敏捷,仪表端庄。
  4、熟练使用本地方言。
  5、符合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11月10日(每天8:30—16:00)
  2、报名地点:常熟市海虞镇综合执法局三楼综合科
  四、报名时提供资料
  1、报名时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居民身份证丢失尚未补办的,由原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派出所或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并在证明上写明原身份证号码。
  3、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免冠一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考人数与拟选聘计划数需达到3:1),是否减少招聘计划数由海虞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量决定。
  5、报名者凡提供的相关信息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考试等相关程序。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报考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学习材料。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csjdks.com/)、常熟人才就业网(http://www.csrc91.com/)和i海虞微信公众号。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成绩将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予以公布,笔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取足,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
  (三)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得出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并实行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海虞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商量确定是否递补,领导小组由镇相关分管领导、组织、纪检、组织人事科员等人员组成。
  六、聘用方式
  1、经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受聘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首次聘用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且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全年工资待遇参照招聘部门同类在职人员待遇。
  八、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九、本简章由常熟市海虞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
  常熟市海虞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