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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盐城市滨海县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2018-04-27 13:31:11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滨海县2018年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8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我县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9-22日(周末正常工作)。
  对象:报考党群部门职位、优秀村书记定向职位的考生。
  地点:滨海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714室(滨海县东坎镇迎宾西路1号县政府大楼7楼)。
  提醒:在资格复审通知规定时间内,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社会人员还须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3、笔试准考证;
  4、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县纪委01、02、03、04、05、06职位要求具备中共党员身份,相关考生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盖章)。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入党志愿书除外),并提供复印件。提供的材料须实事求是,如事后发现所提供材料存在不实情况,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联系号码:84108522;15195105385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