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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淮安市洪泽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8-11-01 10:42:38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生可结合最新版江苏公务员考试用书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洪泽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专业(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17:3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按《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则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本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2日—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淮安市洪泽湖高级中学对面,洪泽区北京路105号)。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或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ongze.gov.cn/),下载并填写《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5)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学位查询”页面截图的打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
  (7)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已缴费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11月1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由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对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门户网公布,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由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4.总成绩计算和公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②待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体检由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以拨打以下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三河镇人民政府:0517-80922692
  淮安市洪泽区人社局:0517-87211901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0517-87220196
  本公告由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