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盐城市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盐城市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星期日除外)。报名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1018办公室(人民南路28号新龙广场6号楼)。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盐城市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使用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 |
选调人数 |
工管委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 |
2 |
组织人事部工作人员 |
1 |
二、选调条件
1、区工管委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所需要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中文、文秘、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机关事业单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九级职员(科员)及以下职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现在县(市、区)委办、政府办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区组织人事部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所需要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机关事业单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九级职员(科员)及以下职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现在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工作,或在县(市、区)级及以上党委办、政府办综合文字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写作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组织。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星期日除外)。
(2)报名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1018办公室(人民南路28号新龙广场6号楼)。
联系电话:66661576,联系人:蒋少波、辅斌。
(3)报名注意事项: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编制情况有效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及相关任职证明、本人主稿的综合文稿实绩材料(由原单位盖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1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时提供以上材料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
(4)资格审核: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主要测试综合文稿写作。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职位适应能力。笔试、面试总分各100分,均设60分合格线。如报考人数或通过笔试人数不足,适当调整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考试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后,人员身份性质保持不变。录用人员为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的,保留原身份。
四、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在盐城市城南新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本公告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中共盐城市城南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