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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2018-11-14 16:04:45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87名编制内教师,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3日17: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8﹞67号
  根据南京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教育局所属13家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 www.njedu.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2019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1》)和《2019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报考《2019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1或2。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9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19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应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2019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限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
  (4)2019届南京生源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2、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应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2019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5年及以上的学校教学工作经历(医学影像岗位只要5年相关工作经历即可);
  3、报考土木工程、电气自动化岗位需获得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报考语文、数学、生物、政治、历史岗位需获得所应聘学科相关的县级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等学科称号,或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需求信息表1》、《需求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9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19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njedu.gov.cn)中“招生信息”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3日17:00。
  说明:此次网上报名具体到岗位(如:南京市第一中学高中语文),报名平台会实时发布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核的主体,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4日17:00 。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11月23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11月 21日8:00至11月25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11月27日9:00至11月27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考试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8年12月26日8:00至12月29日18: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5-57937181(8:30-11:30,14:00-17:00)。
  7、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需求信息表1》中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表详见《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对所学专业不作要求。
  (3)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的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因此,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5)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2019届外省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本科生,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18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④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校(幼儿园)等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学校(幼儿园)等5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有关学科称号证书或教学竞赛获奖证书(限2份)。年龄放宽至40或45周岁的还需上传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8年12月30日,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考试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19年1月15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新进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19年度内有效。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各招聘单位在其网站发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1)时间:2019年1月21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2)地点:
  南京市第一中学:中山南路301号求是楼三楼校务办公室
  南京市金陵中学:中山路169号汇贤楼一楼会议室
  南京市中华中学:兴隆大街208号博爱楼611室
  南京外国语学校:北京东路30号综合楼一楼青少年之家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察哈尔路37号实验楼一楼国际交流中心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黄山路58号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莫愁路419号行政楼二楼小会议室
  南京市盲人学校:箍桶巷91号教学楼二楼会议室
  南京市聋人学校:御道街32号教学楼314-2
  南京市建宁中学:孙家洼82号行政楼301室
  南京晓庄学院附属中学:幕府西路92号真知楼503室
  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晓庄40号得英楼902室
  南京晓庄学院附属小学:和燕路451号晓庄楼3-303室
  (3)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www.njedu.gov.cn)公布。
  (1)面试办法:面试在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学校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专业加试、课堂教学(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各招聘岗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占比详见《2019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形式及占比》(附件4)。
  (2)面试时间与地点:2019年2 月20日—3月10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各招聘单位发放的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面试的各项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中各项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019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于2019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9届毕业生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南京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
  南京市第一中学:025-52216244
  南京市金陵中学:025-84786260
  南京市中华中学:025-52689012
  南京外国语学校:025-83282300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25-86479362
  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25-52326798
  南京市聋人学校:025-85878208
  南京市盲人学校:025-86624385
  南京市建宁中学:025-85535060
  南京晓庄学院附属中学:025-85542779
  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25-85305370
  南京晓庄学院附属小学:025-85331228
  南京市教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25-83639945
  附件:
  南京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