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通如皋市丁堰镇招聘专业社工公告
2018年南通如皋市丁堰镇招聘专业社工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专业社工人员2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丁堰镇政府(环西路1号)310室。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考生可结合最新版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如皋市丁堰镇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社工公告
为提高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经如皋市人民政府批准,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审核,面向全镇公开招聘专业社工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丁堰镇户籍或家庭住址在丁堰镇,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8年11月26日—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点:丁堰镇政府(环西路1号)310室。
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2.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相关材料:①《丁堰镇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社工报名表》(附件);②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③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户籍或家庭住址证明。
(2)考生须按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达1︰1比例即可开考,无人报名则取消本次招聘,并在 “读丁堰”公众号公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和考试费用。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读丁堰”公众号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3.总成绩
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读丁堰”公众号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面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社局网页、“读丁堰”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三、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性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市人社局事管科确认备案。在公示结束后七日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待遇和保障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通知》(皋办〔2015〕61号)中“如皋市市、镇(区、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的通知》(皋办〔2017〕12号)规定执行。
四、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丁堰镇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0558113。
五、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0558003。
如皋市丁堰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