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泰州市海陵区招聘派遣制幼儿园教师公告
2018年泰州市海陵区招聘派遣制幼儿园教师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派遣制幼儿园教师30人,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 1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海陵区教育局(南山寺路76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泰州市海陵区2018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幼儿园教育教学需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幼儿园教师30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18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5日至2000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5.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已经与我区教育系统幼儿园签订合同制幼儿教师合同并经教育主管部门鉴证备案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陵人才网、海陵智慧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 1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海陵区教育局(南山寺路76号)。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成功后,报考岗位不得更改(取消计划改报名的岗位除外)。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泰州市海陵区2018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另须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到《泰州市海陵区2018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幼儿园教师报名表》相应位置)。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海陵区教育局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缴纳报名费10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予以减免。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岗位计划,由区教育局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由区教育局通知报考人员改报。改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凭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5日,具体日程安排、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步骤。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及学前教育相关法规政策(学前教育学、儿童心理学、《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占笔试成绩70%)、写作能力(占笔试成绩30%)。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如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18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收取面试费用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面试费。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其中,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总成绩相同不能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加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幼儿园教师体检还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于2018年12月27日下午2:00—5:00到报名处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体检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骤,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选岗环节,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
(六)公开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分别按A、B、C组,从高分到低分公开选岗,不服从选岗要求视为放弃选岗资格,不予聘用。
(七)考察
公开选岗工作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示和聘用审批环节。
(八)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海陵人才网、海陵智慧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审批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海陵区劳务派遣中心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派遣至海陵区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拟聘人员与海陵区劳务派遣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转移的手续和就业创业证,否则,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
(十)待遇
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海陵区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工资待遇暂行办法》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认真贯彻教师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陵区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对报考者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23-86330119(海陵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五、本公告由海陵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98278 区教育局
海陵人才网网址:http://www.tzhlrc.com/
海陵智慧教育网网址: http://www.hlzhjy.net/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