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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宿迁市沭阳县综治办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18-12-04 16:45:24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宿迁市沭阳县综治办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录40名乡镇专职网格化信息平台管理员,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 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节假日不休息,正常报名),报名地点:沭阳县综治中心(沭城苏州东路9号)一楼大厅。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18年沭阳县综治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各乡镇场(街道)公开招录40名乡镇专职网格化信息平台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⒋报考考生所持学历证书如为国外大学颁发的,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管理机构的学历中文认证证明。
  ⒌受过刑事处罚的、违法、违纪处分,有失信行为的不在本次招考范围。
  ⒍现役军人、在读有学籍的学生不在本次招考范围。
  ⒎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⒏户籍限定为沭阳县户籍。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的考生,将按规定将考生信息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综治办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本次整个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方法、时间、地点均会及时发布在花乡沭阳网站,请广大考生务必随时关注花乡沭阳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以及政审考察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⒈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 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节假日不休息,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沭阳县综治中心(沭城苏州东路9号)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527-80631615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现场进行。应聘人员现场上交从“花乡沭阳”网站下载并填写好的《沭阳县综治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准备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身份证、户口本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⒉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考生完成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⒊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在2018年12月13日-1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沭阳县综治中心(沭城苏州东路9号)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沭阳县综治办负责组织,笔试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以及网格化社会治理相关知识(网格化社会治理相关知识具体内容见附件)。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笔试考试时间:2018年12月15日9:0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考生笔试成绩将在花乡沭阳网站上公布,请广大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将对通过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与笔试准考证相同底版彩色二寸照片一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花乡沭阳网站公告)。对不能按时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分值×50%+面试分值×50%),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
  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沭阳县综治办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www.shuyang.gov.cn),公示时间为5日。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人员待遇和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逾期不按要求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审批。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合格续签,不合格解聘。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等各种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被聘用人员薪酬标准不低于宿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
  五、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595162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综治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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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沭阳县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