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盐城市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盐城市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招聘24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18年盐城市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树立重视基层、崇尚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根据《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苏组通〔2016〕87号)精神,现就我市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任满2个聘期的在岗省聘大学生村官,即2012年及以前选聘;
2.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
3. 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本市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24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与资格审查
(1)各县(市、区)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仅限报考任职所在县(市、区)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报名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地点在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职能科室。
(4)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④聘用合同、任职文件、考核结果和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6)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如县(市、区)仅有1人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考试,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1。
2. 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上午9:00-11:00;地点:温泉宾馆荟萃厅(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盐城市委组织部网站(www.yczzb.gov.cn)和盐城人事考试网站(www.ycks.gov.cn)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 考核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选(含末位同分者),未达到1: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入围考核人选。考核人选数出现小数的,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处理。
(2)由招聘岗位所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牵头成立考核组,会同有关单位对入围考核人选进行考核。重点对考核对象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公认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组综合考核情况,依据《盐城市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评办法(试行)》,以百分制方式对考核对象进行量化打分,确定考核得分。
4. 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与组织体检
(1)按笔试成绩和考核得分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方式,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2)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3)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对入围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 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照入围考核人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6. 确定拟聘用岗位和办理聘用手续
(1)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确定其拟聘用岗位,聘用岗位确定办法须在报名时以书面方式告知报名人员。
(2)聘用岗位确定后,经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工作纪律
各县(市、区)要坚持标准,严格条件,规范程序,认真组织好此次考核招聘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均须报名参加考试,且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获奖证明等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对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86661829。
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东台市:89560810;
建湖县:86220257;
射阳县:89290613;
阜宁县:87238610;
滨海县:84108522;
大丰区:83818538;
盐都区:88426196;
亭湖区:66691013;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68821857;
城南新区:66661576;
监督电话:80501607。
本公告由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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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