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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与辐射防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招聘公告

发布:2018-12-14 16:40:13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与辐射防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招聘公告已公布,招聘1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8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放射医学与辐射防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招聘公告
  放射医学与辐射防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学校聘用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类除外)的事业编制在岗人员或人事代理制人员,其中人事代理制人员需符合《苏州大学人事代理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12〕69号)文件有关规定。
  二、岗位职责
  1、负责重点实验室资料的及时整理归档、撰写总结报告;
  2、做好重点实验室网站维护、网站管理;
  3、协助起草各类通知、总结、报告、公文等;
  4、协助各类会议的组织、准备、纪要工作;
  5、协助重点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优秀,爱岗敬业,勤奋踏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工作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毕业于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
  4、具有良好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和沟通能力,有海外留学或工作背景者优先。
  5、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及《苏州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暂行)》(苏大委〔2013〕48号)按照所聘岗位确定。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8日
  2.填写《苏州大学校内招聘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课题组内成员应聘还需课题组负责人同意;专职辅导员应聘还需经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及主管校领导同意),将纸质档原件在报名期内交至凌云楼061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人力资源处人才引进与开发办公室)
  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