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北京地区高校招聘优秀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9年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北京地区高校招聘优秀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公布,招聘21名编制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上午;报名地点:北京大学邱德拔体育馆。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江苏省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北京地区高校公开招聘优秀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大优秀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拓宽我市青年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赴京举办人才科技对接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570号)精神,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北京地区高校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21名编制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江苏省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北京地区高校公开招聘优秀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党建网(http://www.lygdj.gov.cn/)、“花果山英才”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北京地区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人才公寓。被聘用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10万元购房券,连续3年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三)被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跟踪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重点培养,择优使用。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系参加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面向北京地区2019届高校毕业生人才专场招聘会活动。
招聘会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上午;
招聘会地点:北京大学邱德拔体育馆
五、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即日起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资格复审前一天12:00报名截止。应聘人员须明确申报岗位,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江苏省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北京地区高校公开招聘优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邮箱(具体邮箱地址见《岗位表》),标题为:“毕业院校+姓名+联系电话”,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两天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具体联系电话见《岗位表》)。
2.现场报名。专场招聘会当天相应的时段内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上午;
地点:北京大学邱德拔体育馆
2.联系方式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5)本人简历、成绩单及获奖情况(证明或证书)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或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采取面试或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面试成绩统一公布,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学科成绩、在校期间表现、获奖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统一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考核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排名)、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党建网、“花果山英才”微信公众号、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考试成绩(考核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考核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1.连云港市教育局:0518-85822179;
2.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0518-85520918;
3.连云港市水利局:0518-85527170;
4.连云港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0518-85820163;
5.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0518-85810183;
6.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0518-85468802;
7.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0518-85985011;
8.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518-85987052;
9.连云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18-85804232。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