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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简章

发布:2018-12-21 15:13:01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简章已公布,招聘内科医生1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杨舍镇澄杨路包基卡口往北500米(第四人民医院)405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科医生1名,为保证招聘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张家港户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2月24日至2000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
  3.医德医风好,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4日前。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8年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职位表》(附件)。职位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
  四、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杨舍镇澄杨路包基卡口往北500米(第四人民医院)405室。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需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工作经历要求可以单位证明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
  4.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登记表及各类证明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25日,上午9:00-11:00。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至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四楼第二会议室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的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2018年12月26日,下午2:00-5:00,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至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四楼第一会议室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以上成绩均精确到两位小数。
  (3)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情况。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分高者,再相同则加试。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与考核(政审)
  1.体检按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合格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医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56880215。
  十、本简章由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6880207。
  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