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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扬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2018-12-27 11:27:48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扬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40人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扬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委“人才26条”和扬州市委“人才新政20条”,广泛集聚重点地区高校毕业生来扬工作,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不断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赴京举办人才科技对接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570号)精神,现就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参加2018年赴京人才科技对接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共招聘33个岗位,计划招聘40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及招聘现场公告栏。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北京地区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4.国家、省、市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
  本次招聘系参加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面向北京地区2019届高校毕业生人才专场招聘会活动。
  招聘会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上午
  招聘会地点:北京大学邱德拔体育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各招聘岗位咨询及联系电话详见《2018年北京人才科技对接活动——扬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五、考试形式
  各招聘部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招聘会现场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登记成功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听候通知参加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察或直接考察。具体考察形式和要求请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1.根据考试考察或直接考察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政审)人员(若成绩相同,另行组织加试决出名次)。
  2.体检和考察(政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最终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根据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
  七、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4—80978252(扬州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招聘咨询电话:扬州市职业大学0514—87697098
  扬州市教育局0514—87318699
  江苏省扬州中学0514—87361289
  扬州市人社局0514—85825021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