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盐城市聚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19江苏省盐城市聚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其中闸站运行和管理人员2名,建设工程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1名,文秘人员1名,城管队员4名,村居社工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不良履职记录;
4、身体健康。
二、具体岗位
1、闸站运行和管理人员2名。要求35周岁以下(因以上岗位在汛期时需要24小时值班,适合男性),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机电排灌、水利工程及相近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应用办公自动化设备, 能适应汛期运行两班倒工作模式,有3年及以上闸站运行管理或类似工作经验、或者具有大中型泵站(20个流量及以上)管理岗位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建设工程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1名。要求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建设工程及相近专业,有2年及以上工程管理或类似工作经验,具有工程类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文秘人员1名。要求文字功底扎实,对文字工作有高度热情,具备选题策划和撰稿等综合能力,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中文等相关专业,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5周岁以下,有相关实绩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4、城管队员4名。其中外勤人员3名,要求:男性,3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及有从事一线城管执法经验、有驾驶技能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内勤人员1名,要求:男性,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有文字功底、能熟练应用办公自动化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村居社工6名。要求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应用办公自动化。对于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星期天除外)
2、报名地点:盐城市聚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街道通榆北路86号伍佑街道社会服务中心院内)
3、联系电话:王先生:0515-88815792 18912500101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需携带填写好的《盐城市聚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报名者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二)考试科目和实施办法
1、笔试。文秘人员需要进行笔试,其他人员直接进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理论、岗位知识等方面的能力及经验。笔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智能设备,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
2、面试。文秘人员参加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3确定。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或者超过3:1比例时,组织面试;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应试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
3、总成绩计算办法:文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其他人员直接计算面试成绩。
(三)体检、考察和录用
1、考察: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资格。
(1)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者经考察认定不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个人重大过错被企业开除或者除名的人员;
(4)受过党政纪处分或者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录用的其他人员。
2、体检:根据面试及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盐城市聚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落实。
3、录用: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并通过体检和考察,决定正式录用。若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排名在前的人员有违规情形或者主动放弃的,按照名次先后顺延录用;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与盐城市聚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服从盐城市聚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统一安排。不能胜任工作岗位需要的,按规定不予聘用。
2、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加考核工资构成,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
(1)建设工程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约80000元/年;
(2)文秘人员约60000元/年;
(3)闸站运行与管理、城管队员和村居社工参照同类人员工资标准。
3、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盐城市聚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盐城市聚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