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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发布:2019-03-10 15:21:17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已公布,招聘69人,护理、助产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其他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3月19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科研教学楼九楼916会议室(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健康路27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为满足医院发展和临床工作需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护理岗位招聘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8届和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高中起点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2017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8日后出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且在三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姜堰区除外)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满一年;
  5.其他岗位招聘对象为2018届和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8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二级及以下医院定向培养毕业生;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姜堰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
  护理、助产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其他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3月19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科研教学楼九楼916会议室(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健康路27号);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的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提供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材料
  (1)考生填写《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保证信息填写齐全并本人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小2寸近期免冠同底正面证件照2张。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有专业方向等要求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盖章,可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但作为在职人员报考。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护理和助产岗位考生须同时提交合格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方法: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登录-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查看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毕业生根据公告要求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打印)、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方向、规培专业、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三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盖公章的劳动合同和工作岗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离职人员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空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报名时不能提供,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作出承诺“本人将在体检前提供离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空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届时不能提供,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并签名。
  3.注意事项
  (1)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及《岗位表》要求自愿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所有岗位不招民办高校毕业生,除护理、助产岗位外均不招独立学院毕业生。医药类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以学信网-高考-院校库为准。
  (3)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的,须在2019年3月18日下午17:00前提出书面申请。医院审核研究,如同意添加,向姜堰区卫健委报备。经批准后,及时在医院官网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补报名时间为3月19日下午14:30-17:00。
  (4)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交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予以减免。
  (5)医院在官网及QQ群发布招聘考试相关信息,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报名成功后务必加QQ群:861567826(2019泰州二人医招聘群),进群修改群名片为“报考岗位名称-报名序号-姓名-专业”。
  (6)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无其他隐瞒,且符合本公告的报名条件。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所有考生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相关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3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考生凭报名收据和身份证领取,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准考证》领取地点: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科研教学楼九楼916会议室。
  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布成绩,报考护理和助产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进入操作考试环节。
  (四)操作考试
  护理和助产岗位操作考试内容为护理岗位相关操作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操作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操作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操作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布成绩。
  (五)面试
  护理、助产岗位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操作考试成绩×30%,其他岗位的考试成绩为笔试成绩。在笔试、操作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考生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交纳面试费100元/人。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护理、助产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操作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其他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在笔试、操作考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护理、助产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再按操作考试成绩确定,操作考试成绩相同的加试确定;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确定。报名时未提供离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空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主动放弃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后续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文件执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录用
  医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根据公告要求按期提交相应材料,在职人员于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的,责任自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姜堰区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8112608、88112605(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101301(医院监察室)
  信息发布网站: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jyry.com/)
  姜堰人才网(http://www.jyrc.net/)
  附件: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