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2019年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已公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1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苏州市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87年,2006年更名为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
二、岗位描述
调解员1名,主要职责为: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接待、处理消费者来信、来访和电话咨询;撰写投诉分析报告等。
办公室文员1名,主要职责为:负责消保委网站的日常维护和运作;配合承办公文的收发、传递和档案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消保委内部行政后勤事务等工作。
三、招聘人数
2人。
四、招聘条件
1. 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自愿加入消保委工作;
2. 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或法律类专业;
3. 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 本地户籍,普通话发音标准,能听懂苏州地方方言;
5. 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6. 具备较强的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能较为熟练地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7.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良好身体条件。
优先录用条件:已婚已育;已取得计算机应用、普通话等相关技术等级证书者优先;在原岗位表现优秀、受到过表彰者优先;有一定组织能力、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招录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1日
报名方式:请将简历及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szxbw2016@126.com (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条件符合者将另行通知笔试,应聘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保管,不予以退还。
2.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考试。
3.笔试。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和上机文字录入相结合,考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5.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委托苏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办理签约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六、待遇
正式聘用后待遇按同岗人员执行,交纳五金,具体面谈。
七、本简章由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69821405 联系人:韩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