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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泰州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9-05-05 10:46:02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泰州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报名时间:即日起-2019年5月21日18: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泰州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充实学院师资力量,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泰州技师学院系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9日至2001年5月2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组织及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泰州技师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 发布公告
  通过泰州技师学院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人才网、泰州人事考试网等向社会公布公开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2019年5月21日18:00。
  报名时需将下列材料原件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1403121850@qq.com:①《泰州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外学历认证书;④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登录泰州技师学院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泰州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3)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按《泰州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泰州技师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书并附经学校盖章的成绩单),泰州技师学院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泰州技师学院网站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泰州技师学院及时受理并作出意见。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5月20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单位未同意或主管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5)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即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的岗位,由泰州技师学院报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相关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布。
  (6)领取考试准考证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材料或不按规定时间资格初审的,取消其报名资格。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发放考试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考试费用。
  (三)考试
  1.考试形式
  01岗位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答辩)的形式进行; 02—03岗位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试讲)的形式进行;04—07岗位考试采用面试(试讲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试时间
  01—03岗位笔试时间:6月2日(具体考试时间详见考试准考证)
  01—07岗位面试时间:6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详见考试准考证)
  3.参考书目
  01岗位参考书目为会计师考试用书《中级会计实务》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02岗位的参考书目为江苏省职业学校文化课教材《数学》(第一册)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
  03岗位的参考书目为江苏省职业学校文化课教材《语文》(第二册)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
  04岗位的参考书目为“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声乐》(上册)第2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05岗位的参考书目为师范院校“十二五”系列规划教材《钢琴》(第一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06岗位的参考书目为国家教育部规划教材《舞蹈》(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07岗位的参考书目为《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第二版)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
  4. 01—03岗位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5.总成绩计算方法
  01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专业技能答辩)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成绩;02—03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试讲)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成绩;04—07岗位面试按试讲成绩占总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6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技师学院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等文件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通过泰州技师学院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23—86885399(中共泰州市纪委泰州市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0523—86606810(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招聘政策咨询
  泰州技师学院、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开招聘政策解释。
  电话及联系人:0523—82107988  卿老师
  0523—82105297  高老师
  泰州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