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通启东市城区幼儿园选调幼儿教师公告
2019年南通启东市城区幼儿园选调幼儿教师公告已公布,公开选调幼儿教师15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5月15日,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市教育体育局509办公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启东市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幼儿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幼儿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启东市非城区幼儿园在职在编幼儿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选调岗位工作;
3.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6月以后出生);
5.2016年9月1日前进编,3年及以上非城区幼儿园任教经历;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反教师职业规范,并经查实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说明:已取得乡村教师职称资格证书,但评聘不满5年的教师,选调录用后需重新参加评审。
三、选调单位和数量
选调单位 |
选调数量 |
实验幼儿园 |
2名 |
和睦幼儿园 |
3名 |
和睦幼儿园城南分园 |
4名 |
慕卿幼儿园 |
2名 |
城北幼儿园 |
1名 |
北上海幼儿园 |
3名 |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5月15日,下午2:30~5:00,逾期不得报名。
3.报名地点:市教育体育局509办公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下列材料:①《2019年启东市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幼儿教师报名表》(样式见附件)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③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2)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选调总人数达不到2:1的,则相应核减选调人数,直至取消选调。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启东教育信息网(www.jsqdedu.cn)公告。
(4)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报名人员收取考试费用100元/人。
(二)资格审查
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依据本公告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包括基本功能力测试和模拟上课,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所有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下同)。
项目一:基本功能力测试。
1.画(20分)。命题儿童画,绘画答题纸由考场统一提供,其他绘画用具由考生自带。
2.讲(20分)。指定题目,现场编讲故事。
3.弹(20分)。指定曲目,考场备有电钢琴。
4.唱(20分)。自选曲目,自带伴奏带和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
5.跳(20分)。自编自舞、自选曲目、自带伴奏带和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
儿童画集中考试,限时40分钟。其他项目必须按讲、弹、唱、跳顺序逐个进行,每人限时10分钟。
项目二:模拟上课。
模拟上课内容选用相应的学科教材,准备时间为4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考察。按基本功能力测试成绩占60%、模拟上课成绩占40%的办法计算选调人员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总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末位人员总成绩出现同分,取基本功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基本功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讲、弹、唱、跳、画成绩高低来确定)。考察名单在启东教育信息网公示,考察期至2019年6月底结束,由考察人员所在单位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启东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择校。公示无异议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现场择校,从高分到低分(出现总成绩同分,基本功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基本功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讲、弹、唱、跳、画成绩高低来确定),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调动。择校后办理调动手续。被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工作所在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调回原单位。
择校前,因下列情形导致选调出现空缺的,从参加考试人员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调的;
5.其他导致空缺的情形。
确定为考察对象后弃权的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选调。
五、纪律监督
1.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后,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0923705(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纪律监督:0513-68218051(启东市纪委、启东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