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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姑苏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2019-05-13 10:34:39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苏州姑苏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苏州市姑苏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
 
  一、资格复审
 
  考生即日起可登录“中国姑苏”(http://www.gusu.gov.cn)“苏州市姑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9:30-15:00
 
  资格复审地点:姑苏区政务服务中心402室
 
  (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117号)
 
  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①本人《居民身份证》;②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复印件提交)。
 
  社会人员: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须于2019年3月15日前取得。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复印件提交)。
 
  夫妻分居两地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各片区、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1-3职位的社区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供从事社区管理工作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或由街道(镇政府)出具的从事社区管理的工作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二、面试
 
  面试时间:6月1日(初定)。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面试通知》打印
 
  请于2019年5月23日9:00至2019年5月27日15:00登录 “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自行打印《面试通知》。
 
  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
 
  咨询电话:0512-65330737。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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