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
2019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16:00至2019年6月29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队伍、优化结构,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5月15日16:00至2019年6月29日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5月15日16:00至2019年6月3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的1号岗位开考比例为1:3,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所有满足条件人员择期组织考核,具体以我院通知为准。
3.每位应聘人员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为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测试,面试为综合素质考察。
(一)考核前,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③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审核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由院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按弃考处理。笔试按照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所有岗位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五)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工作。
咨询电话:(025)83758126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5)83714423
七、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2.江苏省教育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