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招聘招商合同制人员公告(8名)
2021连云港市海州区招聘招商公告
为适应海州区招商工作及商学院工作开展的总体要求,优化招商队伍结构,提高招商引资总体水平及更好地开展海州商学院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海州区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ghz.gov.cn)查询、下载。
(二)招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围绕海州区服务业,重点围绕商业地产、总部经济,进行内外资项目投资信息的收集、捕捉、引进,客商的接待洽谈及项目的跟踪服务等相关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项目招商工作的全面管理,制定招商策略,完成海州区制定的工作任务;对各项业务洽谈、签约工作进行管理、协调、指导、监督。
(三) 商学院管理岗位职责
围绕打造集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商学平台、人才社区、云端大学和一流的中小企业成长学院,主要负责课程建设,根据企业发展要求和实际需要,制定课程建设规划,联系各政府部门单位及企业做好相应培训及交流活动,负责商学院内部教室、会议室等预约及审核工作,负责商学院日常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四)良好的团队建设能力与担当,熟练计算机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八)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九)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1年4月30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上传,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海州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09:00-5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6日09:00-5月8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5月6日09:00-5月9日18: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5月6日09:00-5月9日18:00。
5.政策咨询电话:0518-85476139、13812329347(报名和资格复审期间请拨打此电话)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包含照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5月11日-13日登录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如有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0518-8560558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 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5月10日09:00-12: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及资格复审环节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应知应会招商及其他相关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 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考生在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以下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证书(国外留学学历需有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
(3)与岗位匹配的能力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4)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网站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六)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及排名在考试结束后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对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七、管理方法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海州区海跃招商管理开发有限公司(隶属海州区海发集团)签订聘用合同,在商务部门从事政府招商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下一年继续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的待遇参照事业编,招商高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年收入不低于15万元/年,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元/年。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州区商务局和海州区海发集团负责解释。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招聘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海州区纪委(0518-85218015)
点击下载>>>
2021年4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lyghz.gov.cn/lyghzqrmzf/tzggg/content/cd7ebeef-738d-4837-b667-4aef121ae1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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