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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常州市天宁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60名)

发布:2021-04-27 15:13:58 字号: | | 【 打印 】
  2021江苏常州市天宁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60名)已公布,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7日9:00— 2021年 4月29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江苏常州市天宁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员额管理教师60人公告
 
  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求,现就2021年常州市天宁区公办幼儿园员额管理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目前天宁区注册公办、民办幼儿园在职教师,并且在天宁区注册幼儿园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及以上(任教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二)须具有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以及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须社保中心打印盖章),同时提供幼儿园出具的任教证明(见附件2);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9日以后出生)。连续在天宁区注册幼儿园任教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9日以后出生);连续在天宁区注册幼儿园任教十五年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9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须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3.已纳入天宁区幼儿园员额管理的教师。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4月27日9:00— 2021年 4月29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4月27日9:00— 2021年 4月30日11︰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90元。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及缴费结果。对于临近报名通道关闭时才报名、更改报名信息及缴费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6.本次公开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4月30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报名本公告提供的岗位即视同认可本公告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3)。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1年5月12日9:30起在(www.czks.cn)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5.笔试期间须按照附件中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疫情防控信息,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若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名单将在天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www.tn.czedu.cn)公布。所有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2.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前,天宁区教育局将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天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www.tn.czedu.cn)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1.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2.测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的人员。
 
  3.内容形式:
 
  (1)自弹自唱。演奏时间2—3分钟(乐器限于钢琴,现场抽签曲目,准备5分钟)(35分)
 
  (2)续编并表演故事:根据指定的故事开头完成续编并表演,时间为3分钟(准备5分钟)。(35分)
 
  (3)绘画:为指定的故事配简笔教学插图,时间为15分钟。(30分)
 
  要求:
 
  ① 所需绘画工具、材料、画纸等均由考生自备(包括画板或画夹、铅笔、橡皮、颜料、毛笔、毛毡、墨汁、水桶等,画纸大小不超过4K)。
 
  ②除签号外,不得在画纸上作任何标记,不得夹带画册、绘画步骤图等,否则以作弊处理。
 
  (4)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1. 时间地点:详见《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
 
  2. 测试对象: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
 
  3. 内容形式:根据指定内容进行10分钟模拟上课。教案准备时间60分钟。
 
  4. 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五)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5%、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35%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在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六、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同分,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录用的员额管理教师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的薪资报酬参照幼儿园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水平执行,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退休后享受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1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519—69660633,0519—69660622
 
  监督举报电话:0519—69660807,0519—69660235
 
  九、本公告由天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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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tn.czedu.cn/html/article4935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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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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