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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告(9名)

发布:2022-10-08 14:38:45 字号: | | 【 打印 】
\ 江苏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告摘要

  2022年江苏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告已公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职社会工作者(劳务派遣性质),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9日(9:00—11:30;14:00—17:30)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105室。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事业单位通用课程进行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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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告正文
 
2022年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告
 
  为补充社工缺额,加强我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职社会工作者(劳务派遣性质),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8日至2004年10月9日期间出生);
 
  (五)户籍要求:具有邗江区户籍(邗上派出所、新盛派出所、甘泉派出所、汊河派出所、瓜洲派出所、蒋王派出所、杨庙派出所、槐泗派出所、方巷派出所、公道派出所、杨寿派出所、竹西派出所、西湖派出所、江阳派出所、念四桥派出所、四季园派出所)。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为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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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9日(9:00—11:30;14:00—17:30)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105室。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22年扬州邗江区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请考生自行网络下载填写),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公告发布地址:邗江人才市场网(www.hjrc.cn)。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取消该岗位。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
 
  请考生于10月14日至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1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9:00-11:30,14:00-17:00)。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邗江人才市场网(http://www.hjrc.cn/)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可在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服从单位安排。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邗江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未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市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
 
  考生应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配合“扬城扫码通”扫码留痕并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扬城扫码通”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无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关联地区显示记录)、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健康申报及承诺书》(附件2),手写签名,于领取准考证当天主动交给工作人员。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公告由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2196887
  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
 
  2022年9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hjrc.cn/rsnews/news.asp?id=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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