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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告

发布:2024-03-04 13:51:28 字号: | | 【 打印 】
\ 2024年江苏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告摘要

  2024年江苏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告已公布,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4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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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江苏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告正文
  
  盐城市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盐城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办法(试行)》(盐征〔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盐城市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http://tyjr.yancheng.gov.cn/)上查询。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4日之间出生);
 
  6.在我市批准入伍,最低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经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退伍登记备案已转服民兵预备役;
 
  7.入伍时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在校生(含高校新生);
 
  8.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新生、在校生需复学完成学业后取得毕业证书),其中2024年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9.按照批准入伍属地招聘原则,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对象为从全市各县(市、区)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对象为从本县(市、区)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参加过专项招聘且取得聘用资格后自愿放弃的;
 
  2.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
 
  3.服现役未满2年或服现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2.资格审核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征兵办负责对应聘市直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征兵办负责对应聘本地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现场告知本人。
 
  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退伍证,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2月28日-3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3月5日上午8:00-12:00,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地点:各地征兵办公室(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
 
  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陈述申辩。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关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并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7日12:00。
 
  通过资格审核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成功者须在2024年3月20日9:00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5-86668515。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1.笔试
 
  笔试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加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笔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考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11:3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考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2.考核
 
  考核采用档案审核的方式,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征兵办组织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征兵办对从本地应征入伍的应聘人员档案,现场考核计分。根据档案有效记载和本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逐项考核,综合计分,具体计分项目及分值详见《盐城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核计分登记表》(附件2),考核计分完毕后,应聘人员现场对计分结果签字确认,并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公示。
 
  3.面试
 
  面试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的市直事业单位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和考核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范围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三)体检、考察
 
  体检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征兵办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总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分别按照军队服役时间长短、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军队服役时间、笔试成绩仍相同,可对相同人员组织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及其总成绩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考察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征兵办组织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征兵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结合考核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综合业务能力以及现实表现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核。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未按要求配合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部门(单位)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各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盐城市征兵办:0515-67533333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515-68088028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2.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9561019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211559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2352565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7386412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9196060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878566
 
  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3929210
 
  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426131
 
  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66691261
 
  3.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0515-80500736
 
  4.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电话: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六、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十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1607、0515-80501321。
 
  七、招聘工作举报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处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邮箱:sgc88198304@163.com
 
  举报电话:0515-80500736
 
  附件:
 
 
 
 
  中 共 盐 城 市 委 组 织 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 城 市 退 役 军 人事务局
 
  盐 城 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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