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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政府购岗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2024-03-04 14:04:03 字号: | | 【 打印 】
\ 2024年江苏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政府购岗人员招聘公告摘要

  2024年江苏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政府购岗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4 年 3 月 1 日 9:00~3 月 10 日 12:00。2024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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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江苏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政府购岗人员招聘公告正文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24年政府购岗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基础能力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文员 11 人。
 
  具体招聘条件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学历须经学信网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24 年毕业生应在 2024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证书;“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 2024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毕业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
 
  5.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 2024 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刑罚的人员,直系亲属在本院工作的人员;
 
  6.与江苏各级法院签订《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且正在履行期内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或其他另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建邺区政府官网、建邺法院、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TRC-HR)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 年 3 月 1 日 9:00~3 月 10 日 12:00
 
  2.报名方式: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点击链接进行报名。未按时上传完整准确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上的招聘信息及后续相关通知。
 
  手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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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脑端:https://www.ivvajob.com/company/zhongtuo/u4v0ZA9262#/index?wt=0
 
  3.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一经提交,报名信息无法修改,请谨慎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 本次招聘岗位为相关单位编外人员,非行政或事业编制。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请珍惜考试机会,不要随意浪费公共资源;参加体检后,因个人主观原因放弃者,将纳入考试诚信档案,视情况采取禁考措施。
 
  4.报名上传材料:
 
  (以下材料请汇总至一个word文档上传)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两寸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 jpg/jpeg/png,
 
  4MB 以下)。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5)符合优先条件的考生应提供国家职业法律资格证书或通过考试的合格证明材料;应提供法院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经单位盖章劳动合同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或其他有效工作证明材料)。
 
  (三)缴费确认
 
  基础能力测试前应聘人员须根据通知缴纳考试工本费 100 元。
 
  具体缴费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考试工本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考试方法和程序
 
  采取基础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值各为 100 分。考试的具体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基础能力测试
 
  基础能力测试采取技能测评加笔试方式进行。技能测评考察应聘人员计算机打字速录操作,要求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 100 字以上,准确率 95% 以上;笔试内容以法律基础常识为主,采用闭卷形式。两者分值各为 100 分,基础能力测试成绩根据技能测评成绩和笔试成绩按 1:4 折合计算(基础能力测评成绩=技能测评成绩×20%+笔试成绩×8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制取整)。
 
  基础能力测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缴费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或开考比例。
 
  2.面试
 
  根据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基础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如面试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或开考比例。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审查人选。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
 
  总成绩根据基础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 1:1 折合计算(总成绩= 基础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制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总成绩合格线为 60 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五)体检、政审
 
  1.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如出现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结论不宜聘用的,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递补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聘用
 
  1.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按照规定集中办理入职手续。
 
  3.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如出现拟聘用人员放弃或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政审与公示后方可聘用。
 
  五、管理和待遇
 
  (一) 一经聘用,与南京众拓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 正式聘用后,薪酬按各实际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预留手机号电话畅通、电子邮箱正确无误,密切关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邮件等平台的最新信息。如因忽视公众号信息、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导致联系不上,或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 本次招聘采用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了解和确认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等,对本人提供、上传的简历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以电子方式承诺,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违反考试纪律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包括取得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同时,应聘人员的不诚信行为将建档入库、将会影响今后招聘考试的报名。
 
  (三) 招聘全程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主动接受监督。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聘用等情况,调整、取消、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报名咨询、监督
 
  (一) 招聘咨询电话:025-87770227、025-87770225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二) 监督电话:025-87770231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附件下载入口:
 
  (扫描二维码获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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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众拓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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