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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2024-05-24 14:39:20 字号: | | 【 打印 】
\ 江苏徐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摘要

  徐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现场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除外)。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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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徐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正文
  
  徐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徐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45名,有意者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报考: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徐州市户籍(包含市区、县区);
 
  3.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本人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3.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4年徐州市公安局市区辅警招录岗位一览表》。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与第三方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资待遇按岗位确定(具体情况咨询报考单位)。
 
  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徐州市公安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辅警实习期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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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流程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徐州市泉山区少年路湖滨东村-https://j.map.baidu.com/69/cFVJ)。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反正面复印在同一面纸上;学历验证材料,需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wap/index.jsp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学籍学历学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后注册并查询,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后交验。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需复印在同一面纸上)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在审查过程中须严格把关,确保相关材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随意放宽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统一上报到市局辅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在招考各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折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任何一项不达标,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四)笔试。内容涵盖:政治理论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点和时事政治;《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笔试成绩按照分数由高至低不超过与职位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
 
  (五)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分,以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政治审查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
 
  (八)公示。体检、政审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聘用。经政审合格者,由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志愿岗位资格条件,只可报名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名多个岗位;报考者具有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在规定时间内,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或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内部调整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
 
  (五)此次招聘由徐州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电话:67881292、8397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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