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2011年临汾市各级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6月21日—2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为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3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报考公安机关的人员从体能测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招录计划的3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6月21日—6月22日,上午8:1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办事大厅。
3、注意事项
(1)考生需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职位和服务基层项目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
(5)国家统一招生的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由上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6)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7)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联系电话:0357—2091413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1.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