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3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贵港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名单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了甘卓越等269人为体检人选,并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进行体检(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二、体检时间
经研究,定于2011年6月28日、6月29日分两批进行体检工作。(分批人员名单附后)
请体检人选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报到,分组集中。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严格按照我区转发的《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等文件组织实施。
招录机关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自治区招录机关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考生须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持本次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当天上午7:00前到市人社局大院内(位于中山路中段)报到,分组集中 (分组名单将在当天早上在市人社局大院内张贴公布) 。
2、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到时缴交。男生体检费250元、女生体检费260元。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激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考生在报到时,必须把随身带来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本组体检引导员保管。
5、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
6、考生要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的“既往病史”栏,填写完毕后交给本组引导员。
7、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离组,抽血前暂不吃早餐;抽血后,由引导员统一组织本组人员吃早餐。体检结束后,本组统一集中宣布解散后才能离开。
8、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9、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或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10、体检结果于2011年7月1日在贵港党建网、贵港人事人才网公布。
11、为了方便检查,建议考生体检当天穿着运动衣或宽松的衣服。
附件:
1、贵港市2011年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2、6月28日体检人员名单
3、6月29日体检人员名单
中 共 贵 港 市 委 组 织 部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