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1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已经结束,部分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按照《湖北省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需要面向考生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现将调剂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的原则和条件
(一)在网上注册信息并报名确认人员(含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调剂;
(二)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三)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四)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达到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并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调剂在笔试科目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
二、调剂程序
(一)查询调剂职位。考生可于6月28日登录本网站下载查询调剂人数、资格条件、招录机关联系方式等。部分职位按照计划面试人数和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差额,确定调剂人数。部分职位经招录机关调整职位资格条件,重新征集考生报名。
(二)申请调剂报名。6月29日8:30至6月30日17:30,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调剂网页,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
(三)调剂人员的资格审查。申请调剂截止后,由招录机关对报考本机关(单位)的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录机关按照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审查。调剂审查合格的人数达到规定的调剂人数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做资格审查。请申请调剂的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
(四)确定调剂入围人员。调剂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调剂入围人员。调剂入围人员与已进入面试的人员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重新排序,参加面试。
三、查询调剂结果
调剂后,对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仍然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开考的特殊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考生可通过各地、各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查询调剂结果。
请考生相互转告。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特别提示:
1、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特别是报考遴选具有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选调生、定向招录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四项目人员的职位,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2、关于调剂原则第(五)条“调剂在笔试科目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比如,报考公安和森林公安职位且未进入面试的人员,只能申请参加公安和森林公安职位的调剂,但不能参加其他职位的调剂。同理,报考其他职位且未进入面试的人员,只能参加其他职位的调剂,但不能参加公安和森林公安职位的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