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新一轮“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0号)精神,2011年景德镇市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考核复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复审对象
符合赣人社发[2011]30号关于选拔对象的条件和要求,经过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根据所报考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的入闱考核复审人员;入闱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起入闱。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1年景德镇市首批入闱“三支一扶”考核复审名单》。
二、考核复审时间、地点
入闱考生本人必须在2011年7月7—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内到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人力资源开发和市场科(沿江西路59号瓷都人保大楼)进行考核复审。逾期未参加考核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三、考核复审要求:
考核复审时,入闱考生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就业报到证原件;
4、《2011年江西省 “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原件(一式四份,从附件2中下载,在电脑上填写表格内有关信息后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应届生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的公章,历届生加盖档案存放单位或工作单位的公章);
5、应届毕业生并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须含个人基本信息、院校对毕业生作出的鉴定评语等,并加盖有院系和高校印章);
6、历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单位(或工作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原件(内容要求见附件3);
7、支教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8、2008年及以前的毕业生,属低保家庭的另须提供经发证机关年审的至2011年6月有效的家庭《低保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9、2008年及以前的毕业生,属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另须提供加盖有社区、街道(乡镇)和县(市、区)三级劳动保障管理机构印章的至2011年6月有效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考核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体检、招募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募对象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其他
考核复审后,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将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
考核复审及体检后如存在部分考生被取消资格、自动放弃或参考人数少于所报考岗位计划数等情况,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将依据岗位缺额情况予以递补或调剂。
景德镇市“三支一扶”协调小组办公室电话:0798-8510655
信息发布网址: http://jdzldbz.gov.cn(景德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jdzrcw.com(景德镇人才网,三支一扶专栏)
附件3:历届生现实表现材料样本
景德镇市“三支一扶”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