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南昌市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7月8日-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请考生按体检人员名单所安排的体检日期参加体检。
二、集合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于当日7:30时前准时在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门诊大厅门口(迎宾北大道388号)集中,无特殊理由逾期未到指定地点将按弃权处理。
三、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260元(含医院收取体检费用及租车、早餐等费用),体检当日早上不吃早餐(空腹参加检查)。体检现场不允许携带和使用唿机、手机、电话等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注:根据赣人社发〔2011〕18号文件规定:“招录职位体检前考生提出放弃出现的空缺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经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后,对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体检后考生自愿放弃、录用审批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附:南昌市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及具体体检时间安排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
南昌市人保局公务员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