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通知》(桂组通字〔2011〕29号)文件精神,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胡海婷等29名同志为南宁市2011年选调生,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1年7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12;联系电话:0771-2842357)。
群众如实反映拟录用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