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1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辽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定于2011年7月22-23日(星期五—星期六)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和分组报到时间及地点
1、体检医院: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白塔区卫国路一段1号)。
2、分组报到时间及地点:见下表
序号 |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体检职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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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医院六楼会议室 |
报考党群系统各职位、市政府系统各部门公务员职位、白塔区、辽阳县、灯塔市公务员职位的体检考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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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医院六楼会议室 |
报考市政府系统各参公单位职位,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业务科员1-10职位的体检考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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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医院六楼会议室 |
报考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 业务科员11-29和强制戒毒科员 职位、辽阳县服务业局职位的 体检考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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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医院六楼会议室 |
报考市公安局综合管理机构全部职位、执法勤务机构民警全部职位、交通安全管理支队1-12职位的体检考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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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医院六楼会议室 |
报考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支队13-14职位、监所管理支队全部职位、白塔公安分局全部职位、文圣公安分局全部职位、太子河公安分局全部职位的体检考生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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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医院六楼会议室 |
报考市公安局宏伟公安分局全部职位、弓长岭公安分局全部职位、辽阳县公安局全部职位、灯塔市公安局全部职位的体检考生 |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11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免镜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1张,黑色水性签名笔1支和体检费380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
3、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5、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家长对考生体检予以干扰,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处理。
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