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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丽江市党群系统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及其他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22】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位报考人员:

    2011年全省公务员笔试后的调剂、确认及增补工作已于7月4日结束,根据云南省2011年公务员招考公告和前期通知的部署,现对我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法检系统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工作,以丽江市法检两院政治部电话通知为准,不再另行公告)。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11年7月27日、28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丽江市总工会的考生,到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复审。(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行政中心三号楼四楼)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为报考丽江市总工会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也就是能够登录资格复审确认表打印界面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请从以下网址下载查看(省公务员局网站考试录用专栏):http://gwyj.ynhrss.gov.cn/readinfo.aspx?InfoId=521ece75f2134b419a4f8a658ca4bb8b

    (四)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请对照招考公告及其所附的《报考指南》(含补充之一、之二、之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还需打印一式两份资格复审确认表,资格复审确认表可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其余要求考生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的相关文件,可从以下网址下载查看(省公务员局网站考试录用专栏):http://gwyj.ynhrss.gov.cn/readinfo.aspx?InfoId=a00115fe5eea48f0b8578b783ac38744

    如对户籍、生源地、民族等具体审核条件所需证明材料不清楚的,可询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

    (五)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与招考要求不符,资格复审不合格。

    (六)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其提交的《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盖章,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作为面试准考证,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七)递补

    若遇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符合的考生,该岗位所缺面试人员可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岗位排名进行一次递补,并由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通过电子邮件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名单将在丽江人事人才网站公示并在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当天若递补人员的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一致则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并对剩余人员进行等额面试(如无人面试则取消该岗位招录)。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11年7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二)面试地点

    以资格复审时市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三)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面试时,须携带《资格审查确认表》、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递补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需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于当场面试前半小时,在面试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的程序

    1、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报到;

    2、应试人员将由引导员从报到地点顺序引入候考室。应试人员面试当天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用人单位签章的《资格复审确认表》、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材料原件,由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并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按报考部门和职位分别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等候面试过程中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3、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并在指定区域等候公布成绩。

    (六)面试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于当场面试前15分钟到达面试地点。迟到15分钟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保留是否追加禁考处罚的权利。参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如无故不参加面试的,将处以公务员考试5年禁考处罚。

    2、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候考室后,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必须交给有关工作人员保管。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只允许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

    4、应试人员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5、按照回避有关的规定,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6、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7、考生在候考室、面试室内禁止吸烟。

    8、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在丽江人事人才网站公布。

    综合成绩=(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合成综合成绩时取小数点后1位,若出现综合成绩相等情况,首先按面试成绩排名,如果再相等,则按照笔试成绩排名。

    三、其他有关事宜

    请考生详细查阅《云南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1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指南》等相关公告规定。

    四、联系或咨询电话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88-5189484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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