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李美玲等三位同志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1年8月10日—8月17日(共7天)
邮寄材料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邮政编码:532700
联系电话:0771-6521050
附:2011年隆安县拟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拟录职位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
李美玲 |
女 |
隆安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职位 |
11101091217 |
隆安县隆安华侨管理区招商中心 |
黄雪莉 |
女 |
隆安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职位 |
11101090608 |
玉林师范学院 |
|
男 |
隆安县公安局基层民警 |
11101041023 |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 |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