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广西来宾市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拟录用人员姜志强、吴聪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1年8月15日—8月21日)。对拟录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1年8月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录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联系地址:广西来宾市公安局政治部
邮 编:546100
联系电话:0772-4225126
附:来宾市公安局2011年拟录用公务员人员基本情况
报考职位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学历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原工作单位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排名 |
考核 情况 (得分) |
体能体检情况 |
单位 意见 |
|||
总分 |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专业成绩 |
||||||||||||||||
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 |
姜志强 |
男 |
1986.01 |
共青团员 |
汉 |
大专 |
2008年7月毕业于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
来宾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协警 |
11122041613 |
141.3 |
102.8 |
0 |
38.5 |
82.5 |
223.8 |
1 |
82 |
合格 |
同意录用 |
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 |
吴 聪 |
男 |
1988.05 |
共青团员 |
壮 |
大专 |
2010年6月毕业于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
广西西能电气变压器有限公司销售员 |
11122041614 |
126.85 |
93.1 |
3 |
30.75 |
81.5 |
208.35 |
2 |
81 |
合格 |
同意录用 |
来宾市公安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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