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韦敏兰同志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办公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1年8月24日—8月31日(共7天)
邮寄材料地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18号,邮政编码:543000
联系电话:0774-3886306
附:2011年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拟录用公务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拟录职位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
韦敏兰 |
女 |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建设管理科科员 |
11104020801 |
梧州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