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考察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1]480号)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根据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体检结果,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录计划1:1比例依次确定考察对象,体检放弃或复检不合格的在本职位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全市考察时间为9月7日至9月20日。请考生按招考职位要求准备好相关的原件和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符合招录职位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并按公布电话主动与招考地(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联系,配合招考单位考察组做好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期间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本职位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策咨询电话:0717-6056396、6499916
各招考地(单位)人社局、公安局联系电话:
宜都市:0717-4837174、4900323-3207
枝江市:0717-4219382、3222792-3635
当阳市:0717-3285272、13872533110
远安县:0717-3822992、3828022
兴山县:0717-2584512、4229010
五峰县:0717-5821963、5826528
附件:宜昌市公安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合格和入围考察人员名单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公安局
201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