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2011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空缺的法律业务职位进行调剂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职位
今年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务员考录中空缺的非珠三角地区的法律业务职位,均列入调剂范围,分15个职位组共70个职位(具体见附件)。
二、调剂对象
凡在我省今年上半年公务员统一考试中笔试成绩合格(两科成绩90分以上)且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限所学专业、不限原报考职位),均可报名参加调剂。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办法,统一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www.humanassess.com.cn)上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15日10∶00至9月19日16∶00;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19日18∶00。每位考生只可申报一个符合考录条件的调剂职位组(如同时报两个以上职位组的调剂资格无效),并做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录用资格以及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在岗工作的承诺。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我省公务员。
四、调剂面试
'
1.确定调剂面试对象。每个职位组的面试对象按下列公式计算数量(其中y为面试考生人数,χ为每个职位组拟录用人数),再在报考该职位组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如某一职位组报考人数不足,可从报考其他职位组符合条件、但未能列为面试对象又愿意调剂职位组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依次补充。如公布名单时无法递补足额的,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调剂面试对象名单及面试注意事项于9月21日在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法院网(http://www.gdcourts.gov.cn)、广东省人民检察院_阳光检务网(http://www.gd.jcy.gov.cn)等网站公布。调剂面试对象应于9月22日12:00至24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当天先进行资格复审再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调剂面试。
3.面试组织。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进行结构化面试。时间为9月25日,面试考场设在东园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北路30号,联系电话:020-87185150、37876000)。
4.合成总成绩。调剂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调剂总成绩=笔试成绩÷2×60%+调剂面试成绩×40%。
调剂总成绩未达到今年公务员考录合格分数线(51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各职位组根据调剂总成绩由高至低、按具体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法院网(http://www.gdcourts.gov.cn)、广东省人民检察院_阳光检务网(http://www.gd.jcy.gov.cn)公布。体检工作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在9月27日按《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实施。
六、调剂录用
体检合格者,按调剂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在所报考的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由职位所在法院或检察院进行考察,再按程序公示,经省法院、省检察院审核后,送省委组织部审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依次递补人选。
调剂录用的考生,须在招录单位工作3年以上。
七、注意事项
1.本次调剂录用工作,除本公告的规定外,执行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统一政策,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考生参加调剂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调剂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3.本公告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62620706、87118539、87185179。
附件:广东省2011年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调剂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