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云南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公务员局《昆明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通知》等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李志能同志到嵩明县公安局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11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1-7913814)、中共嵩明县纪委(联系电话:0871-7924684)反映。
拟录用人员名单:
编号 拟录用人员姓名 报名序号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代码
1 李志能 031950 嵩明县公安局 01002812118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