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合格线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研究生教育职位笔试合格线为63分,本科二学位教育职位笔试合格线为60分,专科教育职位笔试合格线为60分,双语专科教育职位笔试合格线为75分。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75+(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75。
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照面试开考比例(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个别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最低1:1.5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保留该职位的招考名额。11月4日、9日两天将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请与各招考单位联系。
请广大考生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http://www.nxpta.gov.cn)查询笔试成绩。
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