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资格复审,部分人员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下列人员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10108250229 李丽娟 10108250126 曹琼 10108250104 马 越
请上述考生按照《关于财政厅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问题的通知》携带有关资料于2011年11月10日上午12:00前到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处(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进行资格复审。
自治区财政厅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