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过笔试和面试,现将2011年法院系统政法干警定向招考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告(见附件)。
按照招录方案的规定,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参加体检,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报考单位所在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请参加面试人员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以便有关中院通知进行体检和考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附件: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法院系统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