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为切实做好2011年全省检察系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2011年11月17日-18日。
(二)地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七楼707办公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51号)。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报名信息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式2份)。“五项目”人员需携带县级以上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2009年和2010年毕业生须到档案所在地出具未就业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
(五)报考司法警察职位人员在资格复审后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为11月22日上午9时。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一)时间:初定2011年12月3日-4日。
(二)地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三)要求:
1、需带上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面试通知单;
2、需准时到候考地点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报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其它事项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执行;
4、考生如有疑问或联系方式有变动,请立即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联系,电话:028-86581074。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