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公告》,现就公安系统调剂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报名人员范围
凡报考2011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公安系统未列入第一、二批(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体条件检查人选且笔试成绩合格(加权后笔试总成绩4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按原报考类别(退役士兵专科试点班、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中一个符合条件的调剂职位重新报名。此次调剂不再收取报名费用。
二、调剂报名时间
11月18日9时—16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调剂职位报名,查询网上资格审查结果时间为11月18日10时—17时。资格审查和身体条件检查人选按调剂职位面试比例,根据加权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和身体条件检查人选及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体条件检查时间、地点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所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和二次调剂。第三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体条件检查合格的考生参加所报空缺职位的面试。
请考生按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认真对照职位资格条件和报考类别,选报职位,填报相关信息,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三、咨询电话(咨询时间:8:30-17:00)
省 公 安 厅:13324002246
省公务员局:024—23448361
调剂期间技术支持电话(省人事考试局):024—23447326
附件:
1、2011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系统招考(招生)调剂职位表 (二学位)
2、2011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系统招考(招生)调剂职位表(本科)
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